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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體報導,針對前總統陳水扁出席凱達格蘭基金會募款餐會時,出現了爭議的違規行為,日昨,台中監獄做出決定,前總統陳水扁「確有違反『兩項但書』」,他們已經以「更嚴厲」的書函「警告、提醒」,從六月底起活動相關申請,除了醫療小組報告外,還要另附醫學中心診液態拉皮療及檢查報告,中監將採取家人活動從寬、其他活動從嚴的原則。

台中監獄副典拉皮醫師推薦獄長林順斌表示,根據專案小組審查認定,這次阿扁參與凱達格蘭基金會募款餐會,「顯然違反」了不進會場與不涉及政治性談話兩項規定,因此,特別函請阿扁檢討改進。坦白說,此案不止阿扁出現違反「不涉及政治」的規定,就連「理應」中立客觀的專業文官單位,中監自己也出現了根本就不該出現的「高度政治性決定」。

試問,什麼叫做五不原則?什麼又是確有違反兩項規定?什麼又是用更嚴厲書函來警告、提醒?坦白說,曾幾何時,我們的獄政單位變得如此的溫良恭儉讓與人性化?不是應該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嗎?難道中監的意思是,「好理家在」阿扁只違反兩項,「沒有過半」?所以,只要用形式毫無說服力與執行力的警告與提醒,就算已經「克盡職守」了?

真的是這樣嗎?那中監要不要乾脆換個姿勢、再來一次的「提高阿隆乳手術扁爾後的保外就醫標準」,將五不原則提高為十大或百大原則,這樣的話,相信阿扁只會違反的更少比例更低而已,筆者實在不想援引俗諺「君無戲言」,但此案的爭點只有一個,就是專案小組已經審查認定阿扁違反了中監的遊戲規則,違反就是違反,根本沒有任何「模糊空間」可言。

準此,筆者期望中監如果此番可以這麼「精準貼心」的體恤阿扁前總統「『有心』之過」的話,日後也請以同樣標準對待其他受刑人。因為,若以阿扁的實際出席內容而言,這也難怪承審二次金改案的高院法官曾德水會認為,阿扁前總統日前北上出席感恩餐會的身心狀況不差,他有必要「近距離」查看其身體健康狀況,好判斷他究竟有無就審能力。

●作者:胡文琦/ 中國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

●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,不代表《NOWnews今日新聞》立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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